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计划生育家庭奖扶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23]15号和《福建省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细则》要求,经奖励扶助新增对象本人申请、村(居)、乡(镇、街道)审核、卫健局资格审定,同时,对往年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存量对象进行年审,2026年度我县确定:
(一)符合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3241人(含当年新增对象705人);
(二)符合福建省部分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1696人(含当年新增162人);
(三)符合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并发症特别扶助对象96人(含当年新增11人);
(四)符合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绝育户医保减免对象16233人(含当年新增223人)。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至19日(7个工作日)。如发现公示的审定人员与本人的事实情况不相符,欢迎群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599-2332357(松溪县卫生健康局人口健康股)。
附件:
4.《松溪县2026年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绝育户医保减免对象公示名单》
松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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