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7日,松溪县水利局联合花桥乡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和我局开展茶州水库集中整治工作,我局执法人员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检查发现一些鱼竿和钓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以及《南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第二十四条“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旅游、游泳、垂钓以及便溺、洗涤污物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垂钓属于违法行为。现要求相关鱼竿、钓具的物主于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我局依法接受处理,并领取相关物品。
地址:松溪县松源街道工农东路206—1号元和尚品1幢10楼
联系电话:18150302615,联系人:小刘。
请相关人员积极配合,逾期未到我局处理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置。
特此通知。
南平市松溪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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