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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县工业园区三和园C区启步区350724-ZD-G-16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5-10-11 15:58 来源:松溪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经松溪县人民政府批准,松溪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松溪县工业园区三和园C启步350724-ZD-G-16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情况和规划控制指标

(一)地块基本情况

松溪县工业园区三和园C启步350724-ZD-G-16地块位于松溪县工业园区三和园C启步区,地块编号为SX2025G03,规划出让建设用地面积73501平方米,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标准化厂房),土地现状为净地

(二)规划控制指标

1)容积率:2.0FAR3.0

2)建筑系数:≥40%

3)建筑高度:24米以下。

4)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

5)投资强度:≥1500万元/公顷。

6)准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要求的标准化厂房项目

7)其他未尽的规划技术指标按《松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核发〈松溪县工业园区三和园C启步350724-ZD-G-16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松自然资〔202513号)执行。

(三)土地出让信息

1)估价报告备案号:3504725BA0011

2)出让起始价:人民币1000万元。

3)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

4)加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或10 万元的整倍数。

5)出让年限:50年。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均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竞买(凡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挂牌出让应当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竞买申请办理

申请人可于2025320日至20254191630止,到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网站-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竞得人确定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出让地点和时间

(一)出让地点: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网站-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二)挂牌时间202549900202542217:00止。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出让公告、出让须知等出让文件,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提交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提出。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及地块无异议,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宗地为工业“标准地”,控制指标按照以下要求签订履约监管协议:1.容积率不低于2.0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100/亩;3.投产后24个月内需达到年产值不低于350/亩、年入库税收不低于15/亩;4.工业指标应符合:①设备工艺要求按照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版和行业准入条件执行,禁止采用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禁止使用达不到节能环保要求的二手设备。②资源消耗要求标准参照行业准入条件(GB50426-2016)执行。5.环境指标应符合:①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②地表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③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Ⅲ类标准,④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3类区标准,⑤土壤环境评价标准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三级标准;6.科研投入控制指标建议参考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指标,按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3%为标准(根据松溪实际情况可适当下调)。

竞得人应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此之前,须与松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履约监管协议。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履约监管协议导致未能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实行“交地即交证”,竞得人按照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土地交付时同步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竞得人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完成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手续;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扣除竞买保证金数额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竞得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七、保证金汇入指定银行时间及帐号

保证金汇入银行截止时间为 20254191600止(缴存保证金时请注明“竞买保证金-松溪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以资金到达本公告指定账户为准)。

开户银行账号:9051010010010000007246

   行:松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位:松溪县财政局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松溪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人:张先生,伍先生  联系电话:0599-2335795   

 

 

松溪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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