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松源街道办事处: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72号)精神,经研究,现拨付2025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25.8万元(人民币贰拾伍万捌仟元整),具体分配金额见附件,支出时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科目。资金用途:对脱贫户家庭中的子女,2024年9月至2025年6月正在接受中、高职等职业教育和技工院校教育予以补助,补助标准每人每学年3000元,其中在校学习时间超过半年的按3000元补助,不满半年的按1500元补助。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松源街道办事处认真对照《福建省雨露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8〕16号)要求,一是抓好工作落实,进一步核实雨露计划扶持对象身份、学籍和账户信息,据实予以核定补助人数及补助金额。二是于7月20日前将雨露计划资金转入扶持对象本人或家庭成员银行账户。三是将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纳入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实行公告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纪检、审计等部门监管。
附件:1.2025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安排表
2.2025年雨露计划补助学生清单
中共松溪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 松溪县财政局
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1日
附件1:
2025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安排表
| 单位:万元 | ||
| 乡镇(街道) | 补助人数 | 补助金额 |
| 松源街道 | 1 | 0.3 |
| 郑墩镇 | 6 | 1.8 |
| 渭田镇 | 14 | 4.2 |
| 河东乡 | 9 | 2.7 |
| 旧县乡 | 9 | 2.7 |
| 溪东乡 | 12 | 3.6 |
| 茶平乡 | 10 | 3 |
| 花桥乡 | 12 | 3.6 |
| 祖墩乡 | 13 | 3.9 |
| 合计 | 86 | 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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