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省级补贴
二、补贴文件依据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5号)
三、补贴时间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四、补贴对象及金额
拟补贴 对象名称 | 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元) | 补贴依据 | 补贴数量 (头) | 补贴标准 (元/头) | 拟补贴资金 (元) |
松溪县松康 食品有限公司 | 71500 | 闽财农指 〔2025〕5号 | 41 (进场后病害 整猪头数) | 560 | 22960 |
75 (不可食用生猪产品折算头数) | 560 | 42000 | |||
116 (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头数) | 56 | 6496 | |||
合计 | 71500 |
|
|
| 71456 |
备注:1.进场后病害整猪补贴标准560元/头(1头×800元/头×70%);
2.不可食用生猪产品按照90公斤折算一头(取整数),补贴标准560元/头(1头×800元/头×70%);
3.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头数=进场后病害整猪头数+不可食用生猪产品折算头数,补贴标准56元/头(1头×80元/头×70%)。
本公示期为7天,从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5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来人、来信、来电向松溪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9-6088560
联 系 人:郑先生
通讯地址:松溪县解放街126号
邮 编:353500
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的内容。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松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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