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6日,松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利富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彪作关于《松溪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情况说明;县人民法院院长唐自强作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丽萍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大会执行主席为:张行书、谢利富、吴英杰、林萍、范祖强、徐智福、邵承通、王进军、刘继明、李刚、陈尚清,其他主席团成员及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监察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等副处级以上领导、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离退休老同志代表在主席台就座。出席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的委员,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大会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萍主持。

出席本次大会的代表179人,因病因事请假10人,实到代表169人,符合法定人数。

谢利富在报告中指出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松溪县委的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一年来,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8次,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13项,作出决议、决定7项,对2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县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1次,选举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2人次,交办代表提出的议案1件、建议67件,其中重点督办件1件,圆满完成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

谢利富在报告中说
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立足人大职能积极担当作为;增强监督实效,服务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实代表工作,支持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强化责任担当,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质量水平。
谢利富在报告中强调
县人大常委会将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打造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着力打造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着力打造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着力打造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坚持守正创新,忠实履行职责,忠诚服务人民,为奋力书写松溪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唐自强在报告中指出
2024年,在县委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下,松溪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拓展“三争”行动部署,细化实化“五增”目标任务,紧扣县委中心工作,以“四强”计划为主线,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黄丽萍在报告中指出
2024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委深化拓展“三争”行动,市委细化实化“五增”目标,坚持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松溪现代化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