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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经济开发区城东园04-B-20-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4-03-15 11:55 来源:松溪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经松溪县人民政府批准,松溪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松溪经济开发区城东园04-B-20-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情况和规划控制指标

1.地块基本情况

松溪经济开发区城东园04-B-20-3地块位于松溪县城东工业园(地块编SX2024G02),土地面积:1803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2.规划控制指标

1)容积率:1.0≤FAR≤3.0

2)绿地率:10%≤G≤20%

3)建筑系数:≥40%

4)建筑限高:建筑层数≥3层(高度24米以下)

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

6)投资强度:≥1500万元/公顷;

7)准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要求的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3.土地出让信息

1)估价报告备案号:3504724BA0007

2)出让起始价:245.5万元;

3)竞买保证金50元;

4)出让年限:50;

5)增价幅度:2万元或2万元的整倍数。

4.其他未尽的规划技术指标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核发《福建松溪经济开发区城东园04-B-20-3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松自然资〔202412)执行。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凡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竞买申请办理

申请人可于202431590020244151630期间,到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竞得人确定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出让地点和时间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时间为202447900202441817:00止。

六、注意事项

(一)上述地块为净地出让。

(二)本次挂牌宗地为工业标准地,区域前期评估结果及相关要求可向松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咨询,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松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具体与松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接。控制指标按照以下要求签订履约监管协议:1.容积率不低于1.0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100/亩;3.投产后24个月内需达到年产值不低于350/亩、年入库税收不低于8/亩;4.工业指标应符合:设备工艺要求按照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版和行业准入条件执行,禁止采用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禁止使用达不到节能环保要求的二手设备。资源消耗要求标准参照行业准入条件(GB50426-2016)执行。5.环境指标应符合: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Ⅲ类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3类区标准,土壤环境评价标准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三级标准;6.科研投入控制指标建议参考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指标,按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3%为标准(根据松溪实际情况可适当下调)。

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且成交公示5个工作日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履约监管协议导致未能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实行交地即交证,竞得人按照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土地交付时同步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四)竞得人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完成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手续;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五)竞得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六)出让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不包含应依法缴纳的有关税费。

七、保证金汇入指定银行时间及帐号

1、保证金汇入银行截止时间为 2024415160分止(缴存保证金时请注明松溪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以资金到达本公告指定账户为准)。

2、开户银行账号:9051010010010000007246

   行:松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位:松溪县财政局

八、联系地址:松溪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人:伍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9-2335795  

  

 

松溪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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