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简介
松溪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县法律援助中心)位于松溪县东方铭城C区7幢3号一楼,临街落地,办公面积约210平方米。目前已整合法律援助、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松溪县掌上12348网络平台、人民调解、律师服务、法治宣传、行政审批等为广大群众直接服务的职能,突出为弱势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为社会公众提供基础规范的法律服务,为科学发展提供专业实用的法治宣传,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水平,从而为群众提供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打造司法行政服务群众的“第一窗口”。
中心履行工作职责如下:
一、律师服务
1、律师服务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5)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6)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7)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它文书。
2、松溪县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
福建创伟律师事务所
地 址:松溪县解放街213号二楼
联系方式:13509511379
福建松廉律师事务所
地 址:松溪县北环路419号二楼
联系方式:18960672259
福建偌博律师事务所
地址:松溪县工农东路133号三楼
联系方式:13860019692
二、基层法律服务
1、基层法律服务的服务范围:
根据《乡镇法律服务业务工作细则》(1991年9月20日司法部令第19号发布)第三条,乡镇法律服务所的业务范围包括:
(1)应聘担任法律顾问;
(2)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
(3)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4)主持调解纠纷;
(5)解答法律询问;
(6)代写法律事务文书;
(7)协助办理公证事项;
(8)协助司法助理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有关业务工作。
2、松溪县各法律服务所联系方式:
松溪县通达法律服务所
地址:松溪县松源街道工农中路295号
电话:17759908969
松溪县律正法律服务所
地址:松溪县北环路429号
电话:18065770389
三、公证服务
1、公证服务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投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8)公司章程;
(9)保证证据;
(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11)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2、松溪县公证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松溪县公证处
地址:松溪县来龙路189号司法局一楼
电话:0599-2322769
四、法律援助
1、法律援助的范围:
(1)民事、行政法律援助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a.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b.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c.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d.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e.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f.请求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赔偿的;
g.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民事权益的;
(2)、刑事法律援助
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以下情形,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a.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困难的;
b.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一级或者二级智力残疾的:
c.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己委托辩护人的;
d.人民检察院抗诉的;
e.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晌的。
②、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泫律援助。
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通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辩护的案件,以及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转交申请的辩护案件。
2.松溪县法律律援助中心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松溪县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松溪县东方铭城C区7幢3号一楼
电话:0599-2320148
五、人民调解
1、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但是下列纠纷人民调解不予受理:
(1)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包括①已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③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例如工商管理引发的纠纷、税务纠纷等;(2)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3)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2、松溪县乡(镇、街道)调委会和各行业调委会联系方式:
松溪县松源街道调解委员会
地址:松溪县松源街道后街113号
电话:0599-2323502
松溪县郑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地址:松溪县郑墩镇天桥南路1-1号
电话:0599-2266810
松溪县渭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地址:松溪县渭田镇渭田村渭田路125号
电话:0599-2293148
松溪县旧县乡人民调解委员会
地址:松溪县旧县乡府前路13号
电话:0599-2231148
松溪县河东乡人民调解委员会
地址:松溪县河东乡河东路167号
电话:0599-2237148
松溪县荼平乡人民调解委员会
地址:松溪县茶平乡茶平村13-5号
电话:0599-2258148
松溪县花桥乡人民调解委员会
地址:松溪县花桥乡花桥村花桥街77号
电话:0599-2273148
松溪县祖墩乡人民调解委员会
地址:松溪县祖墩乡祖墩街12号
电话:0599-2283148
松溪县溪东乡人民调解委员会
地址:松溪县溪东乡大街2号
电话:0599-2205148
六、法律咨询服务
1、服务范围:
(1)12348法律服务热线;
(2)松溪县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
(3)解答律师、公证、调解、基层法律服务业务指引;
(4)受理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的投诉和信访事项;
(5)解答司法行政其他相关业务咨询。
2、联系方式:
地址:松溪县东方铭城C区7幢3号一楼
电话:0599-232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