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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2020-11-10 13:10 来源:松溪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松源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精神,全面提升我县基层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0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一)2020年9月底前完成我县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10月15日前,初步完成乡镇(街道)一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2020年10月30日前,在县级政府网站公开。

(二)2021年12月底前,初步建立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建立政务公开线下专区,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完善法定公开事项和依法自治事项公开清单,完善优化村(居)务公开渠道,促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三)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探索建立其他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统一公开。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标准指引,编制公开目录

各乡(镇)、松源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对照国务院各部委和省直部门制定的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环境、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卫生健康、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每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20209月底前形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县本级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报县数字中心汇总统一发布。

各乡镇(街道)要在2020年10月15日前,主动对照县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做好公开目录,并于2020年10月30日前,自行在政府网站上公开。

(二)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1.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和发布。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对政府信息进行规范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对已发布的信息要定期评估、动态调整。推进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2.完善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各乡镇政府要建立完善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制度,固化政策解读工作流程,强化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新闻发布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公告公示栏、“明白卡”“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对重要政策进行解读;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予以回应。

3.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制定全县统一的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立完善统一的网络受理平台,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个工作环节,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三)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

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有效衔接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确保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各乡(镇)、街道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通过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

三、保障措施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交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及专题专栏等,广泛宣传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和特色做法;要强化工作职责,配齐专职人员,按照本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和步骤措施全力开展工作,确保全县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工作有序推进。要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附件:1. 松溪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 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任务分解

 

 

附件1

 

松溪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长:陈建斌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黄丰文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员:汤永清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胡希文 县发改科技局副局长

江文新 县教育局副局长

吴云龙 县工信和商务局四级主任科员

袁信辉 公安局副政委

黄传荣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 兵 县司法局副局长

游振开 县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潘 志 县人社局副局长

季志巧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禚长亮 县住建局副局长

吴时钦 县交通运输局二级主任科员

游彩全 县水利局四级主任科员

潘  颖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徐祖辉 县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黄少中 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张忠庭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杨光雄 县应急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

艾惠春 县审计局副局长

林 华  县林业局二级主任科员

程信顺 县市场监管局工会主席

陈 骁 信访局副局长

吴克荣 县统计局总统计师

刘爱萍 城市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林诗德 南平市松溪县生态环境局四级主任科员

张 鹏  党工委组织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范 雯  郑墩镇组织委员

杨雪梅 渭田镇宣传委员

朱素青 花桥乡人武部长

吴  勋  旧县乡乡党委组织委员

黄  鑫  河东乡乡党委组织委员

黄  冲  茶平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罗瑞梅  祖墩乡乡党委组织委员

罗章顺  溪东乡统战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黄丰文同志兼任,汤永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相应单位相应职务人员自动补充调整,不再另行通知。如确实需另外变动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

附件2

 

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编制任务分解

 

序号

试点领域

责任单位

备注

1

重大建设项目

县发改科技局

 

2

公共资源交易

县发改科技局

 

3

义务教育

县教育局

 

4

户籍管理

县公安局

 

5

社会救助

县民政局

 

6

养老服务

县民政局

 

7

公共法律服务

县司法局

 

8

财政预决算

县财政局

 

9

就业

县人社局

 

10

社会保险

县人社局

 

11

城乡规划

县自然资源局

 

12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县自然资源局

 

13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县住建局

 

14

保障性住房

县住建局

 

15

农村危房改造

县住建局

 

16

涉农补贴

县农业农村局

 

17

扶贫

县扶贫办

 

18

公共文化服务

县文体旅游局

 

19

安全生产

县应急管理局

 

20

救灾

县应急管理局

 

21

食品药品监管

县市场监管局

 

22

卫生健康

县卫生健康局

 

23

城市综合执法

县城市管理局

 

24

市政服务

县城市管理局

 

25

环境保护

南平市松溪县生态环境局

 

26

税收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松溪县税务局

 

 

 

 

 

                 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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