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松源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更好的构建“亲”“清”新型政企关系,建立政府高效服务企业的工作机制,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松溪县“政企直通车”平台运行机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松溪县“政企直通车”平台运行机制(试行)
为了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及时受理企业反映的问题,回应企业诉求,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以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通政府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政企直通车”服务效能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0〕44号)精神,特制定松溪县“政企直通车”平台运行机制。
一、工作机构及分工
松溪县人民政府为松溪县“政企直通车”平台主管部门,松溪县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商务局)牵头负责“政企直通车”平台运行及具体日常运营、维护工作。县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协调各部门及时办理企业提交到“政企直通车”的事项,主要分工如下:
(一)县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政企直通车”运营机制,综合协调“政企直通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政企直通车”平台将企业提出的建议、意见、诉求转办至各有关部门办理;对属于省、市有关部门办理的事项,转至市级“政企直通车”平台分办;对“政企直通车”平台办件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有关单位按时、按责完成相关工作,通报办理情况;负责做好“政企直通车”平台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二)县直各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范围,负责办理企业提交“政企直通车”平台事项,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通过平台反馈结果,办理过程中要及时与企业进行沟通。
二、职能定位
“政企直通车”是通过“互联网+”构筑企业直通政府的快速通道,为依法在松溪县内注册设立的企业提供涉企综合服务。企业通过“政企直通车”咨询政策、反映问题、提出建议、表达诉求。
三、办件分类及办理期限
(一)咨询类事项: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反馈;
(二)建议类事项: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反馈;
(三)诉求类事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反馈。
因情况复杂,在规定时限内未能办结的,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办理时限可延长10个工作日,同时有关单位应将相关情况及时向企业作出说明。
四、办理工作流程
(一)收件。企业需求(问题)通过“松溪县政企直通车平台”(网址:http://songxi.npqyfw.com)在线报送。企业提交问题后,由县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统一收件,一般事项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流转。
(二)分办。对企业反映的问题,由县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通过“政企直通车”平台分办至有关单位处理,所有分办事项应设定办理时限。
(三)办理。有关单位收到分办件后,应立即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在规定时限内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信件答复内容须经由有关办理单位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上传至“政企直通车”平台。企业联系人可登录平台查看回复情况并对处理情况做评价。
(四)回访。建立回访制度,对企业反馈不满意的事项,找准问题症结,重新进行办理和反馈,对因客观原因无法解决的,要协同办理单位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争取企业的理解和支持。
(五)归档。县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跟踪信件办理情况,确保经办单位及时在“政企直通车”平台提交信件的答复内容,同时做好企业信件办理材料的归档工作。
五、涉企政策发布
各单位要及时发布各级各部门出台的涉企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让企业第一时间获取最新政策信息;及时筛选发布各级各部门的扶持奖补资金、计划帮扶项目、企业认定办理等申报通知,并公布具体的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帮助企业熟悉申报流程。
六、强化督查落实
各单位应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政企直通车”平台工作,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线上接收企业诉求件,线上答复诉求件。办理单位负责人要全程指导、实时跟踪、全程督办,确保企业得到及时准确的答复,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反馈”。县政府督查室将对各单位办件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发现存在逾期未办结、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等情况,将予以通报并纳入绩效考评范围。
附件:1. 政企直通车办理单位账号分配表
2. 松溪县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政企直通车办理单位账号分配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账号 |
1 |
松溪县政府办公室 |
sx_zfb |
2 |
松溪县委组织部 |
sx_zzb |
3 |
松溪县委宣传部 |
sx_xcb |
4 |
松溪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
sx_fgj |
5 |
松溪县教育局 |
sx_jyj |
6 |
松溪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
sx_gxj |
7 |
松溪县民政局 |
sx_mzj |
8 |
松溪县财政局 |
sx_czj |
9 |
松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sx_rsj |
10 |
松溪县自然资源局 |
sx_zrzyj |
11 |
松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sx_zjj |
12 |
松溪县城市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sx_ctgs |
13 |
松溪县交通运输局 |
sx_jtj |
14 |
松溪县水利局 |
sx_slj |
15 |
松溪县农业农村局 |
sx_nyj |
16 |
松溪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sx_wlj |
17 |
松溪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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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松溪县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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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松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sx_scjdj |
20 |
松溪县统计局 |
sx_tjj |
21 |
松溪县城市管理局 |
sx_csglj |
22 |
松溪县供销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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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松溪县招商局 |
sx_zsj |
24 |
松溪县总工会 |
sx_zgh |
25 |
松溪县工商联 |
sx_gsl |
26 |
松溪县审计局 |
sx_sju |
27 |
松溪县税务局 |
sx_swj |
28 |
松溪县生态环境局 |
sx_sthjj |
29 |
松溪县供电公司 |
sx_gdgs |
30 |
人民银行松溪县支行 |
sx_rhzh |
31 |
松溪县人民法院 |
sx_rmfy |
32 |
松溪县公安局 |
sx_gaj |
33 |
松溪县司法局 |
sx_sfj |
34 |
松溪县松源街道办事处 |
sx_syjd |
35 |
松溪县郑墩镇 |
sx_zdz |
36 |
松溪县渭田镇 |
sx_wtz |
37 |
松溪县河东乡 |
sx_hdx |
38 |
松溪县旧县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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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松溪县溪东乡 |
sx_xdx |
40 |
松溪县茶平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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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松溪县花桥乡 |
sx_hqx |
42 |
松溪县祖墩乡 |
sx_zdx |
43 |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sx_jjkfq |
附件2
松溪县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加强我县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松溪县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苏建旗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胡 军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黄丰文 县政府办主任
伊丹强 县工信商务局局长
艾桂梅 县发改科技局局长
刘大文 县财政局局长
李香富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黄游龙 松溪生态环境局局长
范少康 县住建局局长
范世泓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兰芳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朝富 福建松溪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林忠良 县林业局局长
范岩松 县教育局局长
龚丽爱 县人社局局长
伊 婕 县统计局局长
秦劲松 县税务局局长
吴 昇 县城管局局长
徐智福 松源街道办事处主任
余建滨 郑墩镇镇长
徐泽进 渭田镇镇长
刘继明 河东乡乡长
李 刚 旧县乡乡长
杨 振 溪东乡乡长
马全东 茶平乡乡长
伊宏鸿 花桥乡乡长
游 健 祖墩乡乡长
蔡毅中 人行松溪县支行行长
高 静 县茶业管理总站站长
裴先强 县农业机械管理总站
领导小组负责推动国家、省、市、县政府各项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政策的落实,研究协调全县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解决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国家及省、市、县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工信商务局,由县工信商务局局长伊丹强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工信商务局副局长周森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成员随工作变动而相应调整,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县工信商务局代章。
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