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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11 16:21 来源:公务员局 访问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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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
(
闽委
[2011]54
号
)
、中共南平市委、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
(
南委
[2012]48
号
)
、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中开展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公共课培训的通知》
(
闽人发
[2011]154
号
)
、《关于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开展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公共课培训的通知》
(
闽人函
[2012]207
号
)
、南平市公务员局《关于关于开展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培训的通知》(南人综
[2012]95
号
)
。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公共课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开展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广大公务员做好社会管理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使参训人员逐步掌握科学的社会管理理念、社会管理制度、社会管理手段和方法,切实提高分析问题、把握规律、破解难题、服务大局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提高社会管理的针对性、有效性,更好地服务推进松溪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二、培训对象
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
不含工勤人员
)
,及有关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习考试
(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三周年的人员可不作硬性培训要求
)
。
三、培训内容
学习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新格局的背景及意义、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管理新格局的基本内容、发挥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作用、夯实基层基础和完善社区在社会管理中的自治服务功能、提高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科学水平、改善流动人员和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进一步健全对虚拟社会的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等内容。
四、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网络培训的方式开展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学习培训。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
(
闽价费
[2008]372
号
)
,收费标准为
50
元
/
人
(
含网络考试费用
)
。
各单位于
9
月
28
日前
,将报名费和《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公共课网络培训报名表》电子版及纸质
(
一式两份
)
报送县公务员局职改办
(
联系电话:
2330286)
,
12
月底前完成网络学习培训及测试工作。网络培训具体事务由南平市人才市场承办。上网学习及网络测试方法请登录南平市人才市场网站
(
网址:
www.nprc.net
)
查询,也可直接与市人才市场联系,联系电话:
0599
—
8852732
。
各部门还应结合实际,组织举办学习专题辅导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等,学深学透课程内容,增强学习效果,提高自身素质与能力。
五、培训教材
为适应培训工作的需要,省公务员局已组织中国人民大学专家、教授编写了《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读本》,作为全省教育培训教材。教材计划近期由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出版,定价
23
元。各单位根据需要可在报名同时征订。
六、培训考试及登记
凡公务员培训考试合格者,按
36
学时记入公务员培训证书,同时作为评先、评优的必备条件之一;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合格者,可按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同时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之一。并于年度考核时报人事部门验证盖章。
附件一、二:
松溪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公共课网络培训报名表、松溪县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公共课网络培训报名表;
附件三:
网络培训操作流程。
松溪县公务员局
201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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